本书宗旨是试图阐明金融市场的现实与真理。就这方面来说,最适切的方式是辛勤的研究,客观的分析,并观察历史的发展。本书结束之前,我希望提出我个人的一些看法,它们来自于我尝试了解市场与经济究竟是如何发挥功能,以及它们如何通过经济循环的起伏推动文明。
这是一种政治的程序。它实际上是一种追求自由的过程,以挣脱各种假借善意之名而呈现的控制力量。控制的理由是为了国家、贫困者、饥饿者、共同的利益、利他主义、或人类无穷欲望中的任何需求。然而,归根结底,这仅是国家统治者控制人民的欲望。
在有关金融交易的书籍中,这是你很少接触的一个主题,但它实际上非常重要,因为资本主义是历史上极不寻常的现象。在美国,纯粹的资本主义出现于1776年至1913年之间的137年期间,而终止于我们正式采纳”第六修正法案”(以票进税率课征所得税)与成立中央银行。以下说明此议题的一些基本资料,以及它们与身为交易者的你有何关联。
很少人会注意其自身的心理架构。你的信念,以及你持有这些信念的理由,它们将决定你的行为。你的信念体系将在不知不觉中,决定你如何交易与如何生活。看起来或许有些奇怪,你在潜意识内已经被灌输一种思想:”赚钱”是可以的,但你不应该赚取或保有太多。不论是新闻媒体、报章杂志、电影、书籍、老师、政治人物、以及宗教领袖,都不断要求你牺牲个人的福利,并告诉你,协助他人才是正确的道德观。你可以在生活的各个领域察觉这种现象。电影中富有者被描述为坏蛋,通常都是从事白领犯罪的生意人。你虽然因为电影明星、故事内容或演技而欣赏电影,但哲学上的议题却是”富有者”,以及自利与牺牲的抉择。自利与牺牲是相互对立的道德观念,虽然两者并不相互排斥。然而,何者才是较重要而恰当的观念呢?这是一个你必须处理的问题,因为你对于金钱的看法将影响你的交易,而且交易的目的在于创造财富。创造的财富愈多,你的工作表现便愈理想。
道德是一种价值观,它将引导你的抉择与行为。就个人的层面来说,它决定你应该如何生活;就政治的层面来说,它决定社会应该如何运作。在过去,伦理观主要是由宗教提供,它反映在”十戒”之中。可是,道德观并不受到独占的操控。自从18世纪年代末以来,国家已经取代上帝的地位。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道德观是由公共利益来界定;换言之,全民的幸福或普遍的牺牲精神。”自利”的观念几乎从来都不受重视。
18世纪以来,大多数哲学家都很轻视财富(或许是他们都是厌恶工作的知识分子,因此而很贫穷)。据说马克思(Karl Marx)的母亲曾经说过:”如果卡尔能够停止谈论资本而实际去赚一点,那就好了。”当然,他有一位赞助者恩格斯(Friedrich Engels)。具有讽刺意义的是,恩格斯的父亲是一位富有的制造商,他在财务上支持他的儿子与马克思。卢梭与康德也是如此,前者是环保主义与福利国家的倡导者,后者则主张”利他主义”的伦理学说。
另一方面,少数哲学家与知识分子主张,创造财富不仅可以接受,而且还是”良好的行为”。最著名的两位人物是亚当史密斯与约翰·洛克。美国宪法中许多观念都是出自他们两位的主张。杰斐逊便在”独立宣言”中引用约翰洛克的评论。
谁对?谁错?财富是善是恶?在回答这些问题时,我们必须以现实为起点,或一般的情况究竟是如何?换言之,相对于这些学者与理论家的”愿望与理想”,一般人的看法又如何?
人类都痛恨贫穷。我们通过工作避免贫穷,以及它带来的不安全感。唯一的问题是:我们应该采用什么方法避免贫穷而追求富裕。对一般人来说,是否应该停留在贫穷中,这并不是一个难以抉择的问题。避免贫穷的方法有:⑴福利(你欠我所有的生活必需品–食物、医疗保健、住屋、衣服、以及有线电视–这是我不需工作便应该拥有的东西,因为我是人类);⑵以偷窃或其他不合法的方式取得;⑶继承;⑷辛勤的工作,这也是一般的方法。
辛勤的工作并不能保证成功,但它通常代表一种最低的安全感。所有人都偏爱富裕而厌恶贫穷,虽然一些伪君子们会提出相反的论调。例如,国会议员将他们自己的薪水由1982年的60662美元调升为1992年的13万美元,调升的幅度为141.3%,而同期的”消费者物价指数”仅上升41.9%……可是,国会议员仍然主张里根的政策仅是造福富人。
追求财富是一种普遍、恒常、重要、完全、美妙的欲望。大多数人每天工作八小时或以上(不计往返工作花费的时间),以赚取金钱来维持一定的生活水准。追求财富是男人的普遍欲望,并借此吸引女人。以往,女人希望嫁给成功的男人,以便安心地养育子女。目前,社会的形态已经改变;许多女人也有自己的事业,并在财务上协助家庭。但他们仍然偏爱有钱有势的男人,至少是经济条件不差的男人。
有些人主张利他主义,他们认为人应该超越对于金钱的热爱,以追求更高的道德(牺牲)。对于这些人,我希望提出一个问题:你根据什么标准判断这项道德?所有人的普遍标准是生命–自己的生命,而不是生存在地球上另外的50亿人口,也不是其他动物或植物。
你的生存、价值、目标与生命,才是创造财富之所以为”善”的根本理由。你的生存与目标,将决定你的抉择与行为,这才是你需要伦理观的理由。满足无限陌生人的无穷需求与欲望,这是不可能赖以生存的道德观。唯一”合理”的道德观是对于生命的相互尊重。某些宗教主张,死后的情况才是生命的目标。基督教宣称,有生之年的真正道德目标,是在天堂占一席之地;某些基督教派系认为,为了顺利进入天堂,你必须保持贫穷、忍受痛苦,并为亚当偷食(知识之树的)苹果而赎罪。这并不是人类真正的生活方式,即使他是虔诚的教徒。人类的天性与实际的情况认为:”这是相当不错的一套理论,但我拒绝以它做为生活的准则,虽然我相信上帝。”
你的生活应该是以持续生存为最高(主张)的价值原则。你不应该为了一些你不认识的人,为了某些试图当选连任的政治人物,而在社会的祭坛上牺牲自己。艾恩·兰德在她的小说《我们活着的》前言中,曾经非常恰当的表达了这个观点,她试图由个人的角度阐明这部小说的哲学主题–生命的最高价值。一位年轻的女孩被驱逐至西伯利亚,她知道有生之年再也不可能回来。她说道:”这是你的生命。你将它开始,感觉它是如此珍贵而稀罕,它是如此的美妙,就像是神圣的宝藏。现在,一切都结束了,而这不会对任何人造成影响……”(摘自艾恩·兰德的《我们活着的》前言。)
艾恩·兰德的这段描述可以让你了解很多现象:某些人动不动就把你送去打一场你全然不知道目的的战争,把你缴的税金用在毫无目的的用途上。政治人物除了关心自己的生命以外,他们一点也不在意你的生命。你是否听过政治人物说道:”我相信我们应该设法结束这场漫延500年的波希米亚战争!我们必须派出军队,而我自愿第一个上前线!”没有,当然没有!在这句话中,”我们”是指你和我,而不是指他们!你是否听说政治人物们愿意放弃目前所拥有的一切与未来的所得,以协助”贫困者”?你是否听过他们说道:”以我为榜样?”绝对没有!他们要求你做必要的牺牲,以协助那些没有名字、没有脸孔的”贫困者”成为”公共的福利”奉献,这仅不过是为了他们自己的权力。为了当选连任,政治人物必须花费你的税金买票。
这个国家的创始者非常了解这种情况。G·莫里斯是美国宪法的起草人之一,他在1787年8月7日的演讲中说道:”把选票投给没有财产的人,然后富有者便会贿赂他们。”1993年的情况则是如此:一位政治人物在筹措竞选经费时,答应以税务的漏洞、拨款、奖助金……做为回报。这些特殊利益集团微笑地同意了,于是,这位政治人物便可以聘雇竞选宣传与民意调查的人员,并正式开始营业了!
那些辛勤努力而获得成功的人,他们有资格享受自己的工作成果,难道不是很明显吗?政治人物凭借法律力量强取你的工作成果,并把它们转交给那些在竞选经费上贿赂他们的利益集团,公正的概念不应该如此界定。宪法中从来没有提及公正;这是政治人物的合理化借口,以强取我们辛勤工作的收获,用来保障他们自身的连任、权利、门面、13万美元的薪水、未花费的竞选经费、以及退休的福利。
根据这些事实,我们必须认定,通过自身工作与能力而创造财富,这是一种合理而公正的生活方式。美国的建国者将”上帝”之眼绘制在一元美钞的背后(金字塔的上方),根据《韦氏字典》的解释,这代表”以供未来必要运用的先见之明”。一个政治上自由的国家,目的在于保护经济的自由与个人的财产,而不是基于个人的权力来重新分布财富。
宪法上的一些背景资料,或许可以让你更加了解美国建国者对于”公正”的看法。第一章第九节规定:”不可以课征税金或其他的直接税,除非所课的税金是以人头计算。”换言之,除非每人分摊相同的税金,否则不可课征直接税。非常有趣地,在137年的期间内,这便是所谓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