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西印度公司的暴利时代并没有持续多久,这主要归功于往往是无能的政府-纽约从它的荷兰祖先继承下来的一个不够幸运的遗产,但是殖民地的居民却比该公司的命运好得多。新阿姆斯特丹,这块由已经学会一心经商与和平共处(Live-and-let-live)的荷兰人建立起来的纯商业领地,很快具备了一个世界性都市的特质。当斯特文森-一个荷兰改革教堂(Dutch Reform Church)的虔诚会员,试图将定居在新阿姆斯特丹的犹太人和教友派信徒驱除出境的时候,西印度公司明白无误地告诉他不要多管闲事,于是犹太人和教友派信徒便留了下来。17世纪40年代,一个法国牧师来到这个人口不到1 000的小镇时,发现街上的人说着18种以上的语言,他们都是来赚钱的。很快,除了皮毛,各种各样的物品,例如面粉、奴隶、木材和无数其他商品,都在曼哈顿进行交易。而这里的商人,已经和北欧的市场密不可分了。很快他们又开始在地中海、西印度甚至印度洋等更大的范围内寻找买低卖高的机会。
因此,当该城市被英国人接管时,纽约的市民们仍旧保持着他们一贯的那种只对金钱有兴趣的传统,因此也就很快适应了英国的统治和法律。到了今天,除了一些荷兰语地名,比如说布鲁克林(Brooklyn),一些荷兰语单词,如小甜饼(Cookie),以及一些荷兰语人名,如罗斯福(Roosevelt)等等以外,荷兰人在哈德逊河畔40年的历史似乎没有留下什么痕迹。当然,这样说也不完全正确,因为他们留下了他们的商业精神。
今天,在纽约这个超级大都市的深处,那个小小的、吵吵嚷嚷的、每个人都忙着做生意的新阿姆斯特丹的影子还无处不在,正如在每个人身上都可以依稀看到他的孩提时代。而赚钱-不论是光明正大地还是不择手段地,依然是这个城市的至爱。
这种商业精神早在1666年就已经是显而易见的了,那是在英国人取得控制后的第二年,弗雷德里克·菲利普斯(Frederick Philipse)通过囤积贝壳串珠(北美印第安人用作货币和装饰品)策划了北美洲历史上第一场金融操纵案。
菲利普斯1626年出生于荷兰,并于1647年随其父迁到新阿姆斯特丹,曾是木工学徒的他参与过建造斯特文森下令修建的城墙。但是菲利普斯从事木匠行业并不很久,相反,他选择了一条通向财富的捷径:和一个有钱的寡妇结婚。用妻子的财力武装起来的他开始和当地的印第安人、西印度群岛人,以及荷兰人交易各种各样的商品。很快他就表现出了对市场的卓越感觉。
那时印第安人生产的皮毛是当地殖民地经济中最赚钱的商品,但他们不愿意皮毛的购买者付给他们金币或银币。这些金币或银币,尽管被欧洲人视为至宝,但由于印第安人对它们一无所知,因此认为它们一钱不值。相反,印第安人要求欧洲人用”真正的钱”-贝壳串珠来支付。贝壳串珠通常是用复杂的方式将蚌壳中的小珠串起来,北美东部的河流与湖泊盛产这种蚌。
1650年,6颗白色珠子或者3颗黑色珠子值1个斯图弗(Stuiver,荷兰货币单位,相当于现代荷兰盾的1/20,也和荷兰5分镍币相当)。对荷兰商人来说,不幸的是,通货膨胀开始了。到1659年,16颗白色珠子才值1个斯图弗。这给当地的经济带来了严重的破坏,不仅皮毛的价格因为通货膨胀而一路飙升,而且,因为贝壳串珠被当地的殖民者和印第安人用来进行日常交易,所以,日常交易也变得一片混乱。彼得·斯特文森试图用政府通常采用的方法-价格控制来解决这个问题,而他也得到了这种方法通常得到的结果:价格控制被市场忽略不计。这时候菲利普斯开始买进贝壳串珠,并囤积起来。实际上,他把贝壳串珠装在桶里埋在地下。几周之内,他就控制了串珠市场,成功地抬高了价格。到1666年3颗白串珠就相当于1个斯图弗。
中央银行的概念直到17世纪末期才形成[英格兰银行(Bank of England)于1694年建立]。可是菲利普斯早在此前30多年就通过控制货币供应,实际上起到了中央银行的作用,当然,在这一过程中,他也毫无疑问地获得了可观的利润。他随后成为纽约最富有的市民,又和第二位有钱的寡妇结了婚,他从事贸易的范围远达东印度群岛和马达加斯加。至于贝壳串珠,一直到美国独立战争前还被当成一种常用货币。后来,有一种可以廉价仿制贝壳串珠的机器被发明出来,将贝壳串珠的价值彻底摧毁。
这种一心经商与和平共存的生活态度并没有让纽约变得易于管理,过去如此,现在也如此。它的市民以爱闹事著称,纽约市民曾经绞死过州长雅各布·雷斯勒(Jacob Leisler),这在北美殖民地是绝无仅有的事。1651年首次通过的《航海条例》(The Navigation Acts)确保北美殖民地完全为英国的利益服务。这个条例禁止在北美发展大部分制造业,并要求外来商品必须经由英国控制的港口运输(因此也必须缴纳英国关税)。但是这个法案的执行力度从一开始就强弱不一,在实际生活中,人们或者通过行贿,或者通过偷偷在纽约港无数的小港湾和出海口卸货来逃避关税。于是,这块殖民地日渐繁荣起来。
到斯特文森的城墙被拆除的时候,曼哈顿已经有4 937人(根据北美洲的首次人口普查结果)。大部分人居住在该岛的南端,华尔街那时还俨然是曼哈顿的北城 ①。随着在宽街和华尔街交界处建立起三一教堂和在1 700年建立起第二座市政大厅,曼哈顿岛的西端成为了一个高级住宅区。
那时,只有在华尔街的东端,靠近珍珠街的岸边,才是华尔街的商业区。首先在这里定期大规模进行的商业活动是奴隶交易。纽约州是第一个有大量奴隶的北方殖民地(1698年,奴隶占到曼哈顿人口的14%),同时也是一个奴隶交易中心,奴隶从这里被运往南方的弗吉尼亚和卡罗莱纳。
殖民者发现小麦能在哈德逊河流域生长,于是谷物与皮毛、奴隶一样也成了纽约的经济支柱。大部分谷物被加工成面粉和饼干,出口到西印度群岛以换取糖浆和朗姆酒。面粉对纽约的经济如此重要,以至于这个城市的市徽上就有一个面粉桶和一只海狸。纽约也出口鲸鱼油和烟草到英格兰,以换取在殖民地不能生产的商品。
纽约成为一个繁忙的港口一点都不会让人觉得奇怪。纽约港优越的自然条件无与伦比,它有长达数英里的海岸线,水位很深,很容易通过纳罗斯海峡 ① 进入广阔的外海。此外,新泽西的两条河拉里坦河和哈肯赛克河、纽约的哈德逊河和长岛海峡像漏斗一样将无数船只汇向纽约。1699年,总督贝雷蒙特爵士(Lord Bellomont)将纽约称为”美洲发展最快的城市”,不过这种说法多少有一点夸张。在17世纪和18世纪,出海的船只仍然很小,它们可以利用纽约地区其他很多小海港,如长岛上的牡蛎小港和南安普敦港,还有哈德逊河上的小镇,如彼克斯基,这些小镇如今已经没有人再把它们当港口了。
此外,费城在1680年建立后没多久,就拥有了比纽约更多的人口,并且成为了富庶的宾夕法尼亚领地惟一的港口。同时,波士顿是人口稠密的新英格兰地区的港口,查尔斯顿② 港口也靠出口大量的大米和靛蓝(一种染料)而繁荣。因此到殖民时代的后期,纽约人尽管在商业上野心勃勃,但纽约在殖民地所有的港口中只排名第四。1770年,费城进口商品4.7万吨,波士顿进口了3.8万吨,查尔斯顿进口了2.8万吨,而纽约那一年仅仅进口了2.5万吨商品。
尽管此时纽约已经成为一个商业逐渐繁荣的活跃港口,但它还不是一个金融市场。在18世纪,北美殖民经济呈现飞跃式发展(这也就是为什么英国政府极欲对它征税的原因,这引发了一系列事件并最终引爆了美国独立战争)。此时,北美的这块殖民地出口的生铁占世界的1/7,它拥有世界上第二大商业船队,仅次于英国。但是,从很多方面看,它还是一个粗糙的经济体。此时的殖民地还没有银行,因为英国政府禁止在殖民地设立银行。同样,这里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供应,只有贝壳串珠在一些地区作为货币流通。
在殖民地很难见到英格兰银行发行的纸币,也很少有任何英国的铸币流通。相反,所谓的货币供应实际上是一个大杂烩,包括其他国家的硬币、殖民政府发行的纸币,以及一些临时被用作货币的东西,例如烟草公司的收条-这在殖民地南部地区广泛使用。最常见的铸币是西班牙的里亚尔银币(Spanish real),经常被切成两块、四块、八块来找零钱。这就是为什么直到今天,纽约股票交易所还是以一美元的1/8为最小单位来报价,而不是1/10。
纽约作为主要港口和商业中心的地位被独立战争彻底毁掉。在战争期间,纽约是惟一被敌军占领长达7年之久的城市(的确,在现代战争史上还没有什么别的城市被敌军占领这么长的时间)。那些爱国商人没有别的选择,只能抛家舍业离开纽约。而那些留下来继续和英国人做生意的亲英商人,则在美国人1783年11月25日(该日随后成为纽约一个主要节日)重新收复纽约时被逐出了纽约。
纽约在物质上和商业实力上的损失同样惨重。在英军占领期间,两场大火席卷了纽约城。第一场发生在1776年9月21日,大火从宽街的东端烧起,毫无遮拦地燃烧到曼哈顿岛的西端,将大约1/3的繁华地区烧成一片废墟。无数的商业建筑被烧毁,同时被毁的还有493幢房子和第一座三一教堂,其在此后的15年内都是一片黑色的废墟。第二场大火发生于1778年8月3日,烧毁了在克鲁格斯码头(东河边繁华的商业区)64幢以上的大楼。
总的来看,在独立战争的动荡中,纽约的人口减少了一多半,国民生产总值(尽管那时还没有这样一种统计方法)也至少损失了一半。而一旦战争结束,英国人离开后,纽约就以令人吃惊的速度迅速恢复。随着老居民重归家园,其宽松的专心经商的社会氛围也吸引了很多新居民,仅仅用了4年的时间,纽约的人口就恢复到战前的水平。新英格兰地区的人们也离开他们的小镇,源源不断地迁徙到开放的纽约,而不是乏味而自满的波士顿。1790年,首次全美范围的人口普查表明,纽约的人口已经超过了费城。
这些新迁徙来的人们继承了纽约作为一个移民城市的传统,直到今天也是如此。但是18世纪纽约移民中最著名的人物已于更早一些的时候(1772年)来到了纽约-他就是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他对纽约后来成为商业和金融中心产生了最深远的影响。
在美国的开国元勋当中,汉密尔顿在许多方面是独一无二的。只有他一个人不是在美国本土出生,而是在英属西印度群岛的内维斯岛出生。而且,除了那时已经备受世人尊敬的本杰明·富兰克林 ① 外,他是另外一个出生于平民之家的显要人物。事实上,用约翰·亚当斯 ② 也许并不完全准确但却令人难忘的话来说,汉密尔顿是个”苏格兰小贩的私生子”。汉密尔顿确实是一个私生子,但他的父亲并不是一个小贩,而是一个无能的小商人。作为凯布斯克斯 ③ 领主的小儿子,汉密尔顿父亲的家族比亚当斯的家族要久远和显赫得多。但是汉密尔顿的父亲很快就遗弃了他的情妇和她的两个儿子,于是汉密尔顿的母亲只好在圣克罗伊-当时属于丹麦维尔京群岛的一部分-开了一个小店养家糊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