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力平价是指两种货币之间的汇率决定于它们单位货币购买力之间的比例,简称PPP,英文全称Purchasing Power Parity,在经济学上是一种根据各国不同的价格水平计算出来的货币之间的等值系数,以对各国的国内生产总值进行比较。但是,这种理论汇率与实际汇率或许有很大的不同。
购买力平价的理论指出:在对外贸易平衡的情况下,两国之间的汇率将会趋向于靠拢购买力平价。通常这个指标要根据相对于经济的重要性考察许多货物才能计算得出。
购买力平价的作用介绍
购买力平价汇率用来比较不同国家之间的生活水平。现行的货币汇率在比较各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上会产生误导。例如,如果加拿大加元相对于美元贬值一半,那么以美元为单位的国内生产总值也将减半。可是,这并不表明加拿大经济衰退了。如果以比加元为单位的收入和价格水平保持不变,而且进口货物在对加拿大人的生活水平并不重要(因为这样进口货物的价格将会翻倍),那么货币贬值并不会带来加拿大人的生活质量的恶化。如果采用购买力平价就可以避免这个问题。
购买力平价的基本思想
购买力平价理论最早是由20世纪初瑞典经济学家古斯塔夫.卡塞尔提出的。简单点说,购买力平价是国家间综合价格之比,即两种或多种货币在不同国家购买相同数量和质量的商品和服务时的价格比率,用来衡量对比国之间价格水平的差异。
购买力平价实质上是一个特殊的空间价格指数,与比较某一国家两个时期价格水平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l)不同,它是比较某一时期内两个国家的综合价格水平。因此,用购买力平价作为货币转换因子,能满足GDP国际比较三个条件的要求。
一价定律(one price rule)
1、一价定律的前提
位于不同地区的该商品同质;该商品的价格能够灵活调整,不存在价格粘性;
2、一价定律的结论
一国内部商品可分成两类:一类区域间价格差异可以通过套利活动消除,为可贸易商品(tradable goods);一类由于商品本身性质不可移动或套利活动交易成本太高,区域间价格差异不能通过套利活动消除,为不可贸易商品(nontradable goods)。如果不考虑交易成本等因素,则同种可贸易商品在各地的价格都是一致的。可贸易商品在不同地区的价格之间存在的这种关系称为“一价定律”。
3、开放经济下的一价定律
开放条件下,可贸易商品在不同国家的价格比较必须折算成统一的货币;进行套利活动时,除商品买卖外,还同时产生了外汇市场上相应的交易活动;跨国套利活动存在许多特殊障碍,如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如果不考虑交易成本因素,开放经济下的一价定律是指:以同一种货币衡量的不同国家的某种可贸易商品的价格应该是一致的。
绝对购买力平价
1、前提
对于任何一种可贸易商品,一价定律成立;在两国物价指数的编制中,各种可贸易商品所占的权重相等。
2、基本形式
两国可贸易商品构成的物价水平之间的关系:P=eP* 变形后:e=P/P*
3、含义
意味着汇率取决于不同货币衡量的可贸易商品的价格水平之比,即取决于不同货币对可贸易商品的购买力之比。现代分析中,有学者认为一国的不可贸易商品与可贸易商品之间存在着种种联系,从而一价定律对不可贸易商品也成立。
相对购买力平价
1、假定的放松
交易成本存在,各国一般价格水平的计算中商品及其相应的权重存在差异,因此,各国一般价格水平以同一种货币计算时并不完全相等,而是存在一定的较为稳定的偏差;
2、一般形式
对上式求导,推出变动率的关系,
购买力平价是最有影响力的汇率理论
1、它是从货币的基本功能(具有购买力)角度分析货币的交换问题,符合逻辑,易于理解,表达形式最为简单,对汇率决定这样一个复杂问题给出了最简洁的描述;
2、购买力平价所涉及的一系列问题都是汇率决定中非常基本的问题,处于汇率理论的核心位置;
3、购买力平价被普遍作为汇率的长期均衡标准而被应用于其他汇率理论的分析中。
许多经济学家认为,PPP并不是一个完整的汇率决定理论,并没有阐述清楚汇率和价格水平之间的因果关系。
购买力平价存在的缺陷
1、忽略了国际资本流动对汇率的影响。尽管购买力平价理论在揭示汇率长期变动的根本原因和趋势上有其不可替代的优势,但在中短期内,国际资本流动对汇率的影响越来越大;
2、购买力平价忽视了非贸易品因素及贸易成本和贸易壁垒对国际商品套购的制约;
3、计算购买力平价在技术方面尚有一些困难使其具体应用受到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