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k of England,中文译为英格兰银行,香港称为英伦银行,是英国的中央银行,成立于1694年。
英格兰银行位于伦敦金融城的中心,因其银行大楼位于伦敦市的 Threadneedle(针线)大街,所以时常被人称为“针线大街上的老妇人”。
英格兰银行具有发行货币的职能。而其最初的任务是充当英格兰政府的银行,至今,这个任务仍然有效。英国政府通过发行公债的方式向英格兰银行借钱,而英格兰银行用自己发行的英镑货币购买英国国债。这种国债就是未来税收的凭证,这样一来,英格兰银行持有的国债就意味其获得了以后政府的税收。英国政府如果要买回流通在外的国债,就得用金币或等值货币来买回。
英格兰银行发行的英镑货币的前身是一种银行券,这种银行券的本质是储户存放于金匠那里保管的金币的收据。由于日常生活中,大家携带大量的金币是非常不方便的,所以人们就开始尝试用金币的这种收据来进行交易,然后再用收据去金匠那里兑换等值的金币。这样时间长了,人们又觉得没必要总是跑到金匠那里去存取金币了,所以这些收据就逐渐演变成了货币。以黄金为本位币的货币制度-金本位制也就这样形成了。在金本位制下,或每单位的货币价值等同于若干重量的黄金,俗称货币含金量。
英格兰银行发行的银行券的流通范围及接受程度都十分广泛,时间一长,这种银行券就被默认为国家货币了。
英格兰银行作为英国的中央银行,是世界上最早形成的中央银行,是世界各国中央银行体制的鼻祖。于1694年根据英王特许成立,初始股本120万镑,向社会募集。成立之初即取得不超过资本总额的钞票发行权,主要目的是为政府垫款。到1833年英格兰银行取得钞票无限法偿的资格。1844年,英国国会通过《银行特许条例》,规定英格兰银行分为发行部与银行部;发行部负责以1400万镑的证券及营业上不必要的金属贮藏的总和发行等额的银行券;其他已取得发行权的银行的发行定额也规定下来。此后,英格兰银行逐渐垄断了全国的货币发行权,至1928年成为英国唯一的发行银行。
英格兰银行在伯明翰、布里斯托、利兹、利物浦、曼彻斯特、南安普顿、纽卡斯尔及伦敦法院区设有8个分行。
英格兰银行享有在英格兰、威尔士发行钞票的特权,苏格兰和北爱尔兰由一般商业银行发钞,但以英格兰发行的钞票作准备;作为银行的最后贷款人,保管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并作为票据的结算银行,对英国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进行监管;作为政府的银行,代理国库,稳定英镑币值及代表政府参加一切国际性财政金融机构。因此,英格兰银行具有典型的中央银行的“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