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票市场上投资者把在所属行业内占有重要支配性地位且业绩优良、成交活跃、红利优厚的那些大公司的股票称为蓝筹股。
红筹股这一概念诞生于九十年代初的香港股票市场,因那时候中国在国际上有时被称为红色中国,所以香港和国际投资者把在境外注册但在香港上市的那些带有中国大陆概念的股票称为红筹股。
普通股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也是发行量最大,最为重要的股票,它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在优先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目前在上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基本上都是普通股。
优先股是指公司在筹集资金时给予投资者某些优先权的股票。优先股不随公司业绩好坏而波动,有着固定的股息,并且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另外,如果公司因破产而进行财产清算,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也有优先于普通股股东的要求权。在一般情况下优先股是不参加公司的红利分配,持股人亦无表决权,且不能借助表决权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因此优先股相对于普通股相来说,虽然收益和决策参与权有限,但投资风险要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