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指定交易制度是证券市场中的一种特定机制。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一制度,首先需要了解其背景——全面指定交易制度。
1. 全面指定交易制度
所谓的全面指定交易制度,是针对证券市场的投资者而言的。在这一制度下,投资者希望在交易市场从事证券交易,必须首先选择一家证券营业部作为其交易的代理。这意味着,投资者需要将其证券账户关联到这家证券营业部的特定席位号后,才能进行交易。这一制度在上海证券交易市场自1998年4月1日开始实施。值得注意的是,投资者可以在事后更改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
2. 撤销指定交易的流程
如果投资者希望更改或撤销其之前的指定交易决策,需按以下步骤操作:
- 向原指定的证券营业部提交“指定交易撤销申请表”。
- 证券营业部将通过其场内交易员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发出撤销指令。
- 交易所电脑主机在接收到撤销指令后,会在当日收市后处理。一旦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确认回报,该投资者的指定交易即视为失效。
3. 限制撤销指定交易的情况
撤销指定交易并不总是可以顺利完成的,有一些特定情况下,投资者不能进行撤销:
- 投资者在当日已有证券交易成交,但交易尚未完全结算。
- 投资者在当天已委托但未成交,并且尚有部分未成交的委托没有被撤销。
- 投资者的证券账户内存在负数证券余额。
- 撤销指定交易后,投资者的整体证券余额将出现负数。
- 账户处于认购期内。
- 上证中央登记结算公司认为存在的其他不允许撤销的情况。
结论
撤销指定交易制度为投资者提供了灵活性,允许他们更改或撤销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然而,该制度也有其限制,确保市场的稳定和交易的完整性。因此,投资者在做出决策时,需要充分了解相关的规定和限制。